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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些列知识问答(四)
发布时间:2016-08-16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31.慈善组织可以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吗?
  答:可以。慈善组织开展这些慈善活动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保证服务质量。
  32.慈善组织根据需要招募志愿者有哪些规定?
  答:慈善组织根据慈善服务的需要招募志愿者,应当签订协议,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培训。
  33.慈善组织对志愿者应当提供什么条件?
  答:慈善组织对志愿者应当提供服务的必要条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对其可能发生的人身危险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应如实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根据志愿者的要求,应无偿为他们提供有关志愿服务记录的证明。
  34.慈善组织有哪些信息应当公开?
  答: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章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还有每年的年度工作报告、经过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公开募捐和项目实施情况等及时公开。公募时间周期和项目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三个月内公开一次,结束后将实施情况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5.有哪些信息可以不公开?
  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可以不公开。
  36.慈善组织取得收入需要纳税吗?
  答: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37.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38.企业当年捐赠总额超过总利润规定数额的怎么扣除?
  答: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9.境外侨胞、国际友人捐赠的慈善物资有什么优惠?
  答:境外捐赠的慈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0.受益人接受捐赠的物资是否要纳税?
  答:受益人接受的捐赠物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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