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
市级养老机构变更登记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 |
办理机构 |
mobile365sport365福善处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民政窗口21A、21B |
办理地址 |
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 |
办理电话 |
0511-88983053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50 下午1:30~5:30(下午2:30~5:30夏时制)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免费 |
办理需知 |
办理条件 |
养老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发生变更。 |
所需材料 |
1 养老机构变更登记表; 2 编办或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同意变更的文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责文件或登记表(仅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仅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 5 床位核定表(仅限床位数变更); 6 到期换证补证的需提交《到期换证(补证)登记表》(限证书到期,无变更事项的; 7《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 |
办理程序 |
见办理流程图 |
备 注 |
一、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取得编办或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 二、申报本部门审批后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1. 变更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到民政部门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利性养老机构到工商部门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性养老机构到编办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