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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养老机构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8-05-21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办理事项

市级养老机构变更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

办理机构

mobile365sport365福善处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民政窗口21A21B

办理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

办理电话

0511-88983053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50  下午1:305:30(下午2:305:30夏时制)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免费

办理需知

办理条件

养老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发生变更。

所需材料

1 养老机构变更登记表;
2 编办或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同意变更的文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责文件或登记表(仅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仅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
5 床位核定表(仅限床位数变更);
6 到期换证补证的需提交《到期换证(补证)登记表》(限证书到期,无变更事项的;
7《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程序

见办理流程图

备 注

一、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取得编办或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
二、申报本部门审批后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1. 变更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到民政部门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利性养老机构到工商部门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性养老机构到编办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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