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
评定烈士(代市政府复查) |
办理依据 |
烈士褒扬条例 |
办理机构 |
mobile365sport365和各区县民政局 |
办理地址 |
mobile365sport365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 各区县民政局地址 |
办理电话 |
mobile365sport365优抚处:84421972 京口区民政局优抚科:80859906 润州区民政局优抚科:87057112 丹徒区民政局优抚科:88992399 丹阳市民政局优抚科:86926690 句容市民政局优抚科:87260776 扬中市民政局优抚科:88135205 镇江新区社发局民政科:83176297 |
办事时间 |
市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02:00—06:00(春秋季)03:00—06:00(夏季)01:30—05:30(冬季)(各辖市以办理机构办公时间为准) |
办理时限 |
自区县民政部门受理之日起10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需知 |
办理条件 |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
所需材料 |
1、县级人民政府的请示; 2、申请人提供的整套材料; 3、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调查核实的情况。 |
办理程序 |
申办(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对县级民政部门上报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查,然后,请示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地级市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应向地级市人民政府申报,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复查后,上报省级人民政府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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