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镇江市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申请。
二、办理机构
市区各示范型或综合型助餐服务点。
三、办理地址及电话
地区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京
口
区 |
四牌楼街道江一社区示范型助餐服务点 |
江滨新村92幢(游泳池旁) |
88838111 |
健康路街道汤姆大叔综合型助餐服务点 |
汤姆大叔茶餐厅(梦溪路30号邮政局旁) |
84413099 |
正东路街道宝塔山社区综合型助餐服务点 |
枫林湾小区 |
85340990 |
象山街道江大社区综合型助餐服务点 |
学府路301号 |
88789505 |
润
州
区 |
和平路街道桃一社区示范型助餐服务点 |
桃园新村75号 |
85511618 |
金山街道迎江路社区综合型助餐服务点 |
大西路366号 |
85291392 |
四、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五、办理需知:
1、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为有助餐服务需求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且不同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②③④⑤⑥
①接受助餐点统一套餐,不提供个人定制的午餐服务。
②集中堂吃对象无需助餐点接送。
③上门送餐对象居住在指定助餐点所在地的社区(村)。
④非传染病。
⑤日间照料中心日托就餐对象,应符合日间照料服务条件。
2、所需材料
困难老人按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等不同类别,提供户口簿及《低保金领取证》、《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证》、《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等原件。非困难老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3、办理程序
①提交申请: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对应示范型助餐点或综合型助餐点提出服务申请,填写《镇江市助餐服务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困难对象仅可向户籍所在地辖区内的助餐点提交申请。
②助餐卡发放:服务对象向对应示范型或综合型助餐点缴纳预付款不低于100元。助餐点制卡、充值,并发放助餐卡。
③服务提供:助餐服务对象提前一个工作日刷卡用餐。助餐点服务内容包括集中堂吃午餐服务和上门送餐午餐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助餐服务。
④困难对象助餐补贴:市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餐2元的补贴;市区分散供养城镇“三无”老人可享受每人每餐8元的补贴;符合日间照料服务补贴条件的困难老人可享受免费二类套餐(现为8.5元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