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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发布时间:2018-05-21       稿件来源:老龄处【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办理事项

镇江市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办理依据

《关于加快构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镇政发〔201241号)

《镇江市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镇民发〔201334号、镇财社〔201339号、镇卫发〔201348号)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办理电话

以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公电话为准,市老龄办咨询电话:84424386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办理时限

提出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免费

办理需知

办理条件

具有镇江市区(京口、润州、镇江新区)户籍且居住在市区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政府补助的养老服务: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受政府补助的居家养老信息呼叫服务:

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人;

2)“失独”老人;

3)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

   4)社会散居的城市“三无”老人;

5)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受政府补助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享受低保待遇且达到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

   2)“失独”且达到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

3)重点优抚对象且达到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

3、对入住市区范围内具有运营资格养老机构且达到居

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可享受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助。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备查);

2、根据不同对象分别提交《低保金领取证》、《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证》、《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社会散居“三无”证明或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服务提供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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