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镇江市区(京口、润州、镇江新区)户籍且居住在市区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政府补助的养老服务: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受政府补助的居家养老信息呼叫服务:
(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人;
(2)“失独”老人;
(3)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
(4)社会散居的城市“三无”老人;
(5)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受政府补助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享受低保待遇且达到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
(2)“失独”且达到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
(3)重点优抚对象且达到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
3、对入住市区范围内具有运营资格养老机构且达到居
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介助或介护标准的老人,可享受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