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
镇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流程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退伍士兵安置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4、财政部 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 5、《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6、江苏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 |
办理机构 |
各辖市、区民政局 |
办理地址 |
各辖市、区民政局地址 |
办理电话 |
各辖市、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
办事时间 |
市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02:00—06:00(春秋季)03:00—06:00(夏季)01:30—05:30(冬季)(各辖市以办理机构办公时间为准) |
办理时限 |
退役士兵本人填写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报名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免费 |
办理需知 |
办理条件 |
凡按规定退出现役的我市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3年内自愿报名,都可接受政府组织的免费参加一次教育培训;确有特殊原因3年内不能报名参训的,经设区的市民政部门批准,可自退役之日起5年内报名参训。 |
所需材料 |
1、退役士兵退役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寸彩色照片2张; 3、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报名表; 4、培训协议。 |
办理程序 |
(1)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安置科报到办理; (2)各区民政局进行核准后进行登记办理事宜。 |
备 注 |
1、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受理审核结论准确; 2、符合政策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