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名牌折射大民生。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我市坚持“三个到位”,扎实开展路名牌综合治理,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擦亮城市“眼睛”。
一是查漏补缺到位。针对普查发现“有地无名”“一地多名”“有名无牌”等问题,按照社区(村)征集名称、部门反馈意见、专家论证审核等程序对119条道路、126座桥梁、13处环岛、26个涵洞实施标准化命名。同时,对照《GB17733-2008 地名标志》规范要求,及时增补缺失地名标志1293块。
二是维护管理到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团队对市区范围内路名牌开展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乱贴乱画、锈蚀破损、歪斜倒伏等问题及时跟踪处理,进一步确保路名牌整洁美观、安全完好。
三是长效机制到位。制定《地名标准化处理规程》,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实行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同时,建立城市管理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和限时办结考核机制,将市区范围内路名牌管理维护纳入城市长效管理平台,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解决城市“路名牌”问题。此外,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路名牌设置、清洁、维修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