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低保政策有效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市启动为期3年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一是实现治理期限的转变。由集中专项整治转变为长效治理。近五年来,我市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我市将按照上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为期3年的城乡低保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达到查治问题、规范流程、正风肃纪的目的,斩断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黑手,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是实现治理方式的转变。由走访函询、公示举报等传统核查清理手段转变为以信息核查为主的新方式。我市以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机制,建成运行社会救助“云”平台,有效整合低保申请、信息查询、救助核对功能,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
三是实现治理内容的转变。由重点整治低保对象中“错保”“漏保”问题转变为严查腐败和作风问题。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区、乡镇(街道)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