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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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6日
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协同、创新、提质、共享”为总抓手,着力解决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富民增收、乡村振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全局工作赋予民政的职责任务,加快推动现代民政向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民政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2.全面增强党建引领作用。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好建强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监督,管好民政资金,有效防范“微腐败”行为发生。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弹变异,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加强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把“民政爱民”理念不折不扣地落实在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中。此外,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基层创新经验,进一步提高民政政策和决策质量。
4.大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坚持多元化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继续加强民政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培养现代民政建设急需的管理服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高度重视基层民政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落实分级培训制度,持续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民政干部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此外,进一步强化以“民政爱民”为灵魂的民政文化自信,尤其是要注重典型推广,选树一批有爱心、有担当、有实绩的“最美民政人”,讲好民政故事,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切实强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
5.着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配合做好新进扶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对无劳动能力等不具备帮扶脱贫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兜底脱贫,确保困难群众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强化社会救助对象金融核对基数研究结果运用,打造精准救助“云”平台,实现动态管理下的精准施保、分类保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更加高效快捷,公正阳光。
6.搭建困难群众“救急难”绿色通道。瞄准民生“痛点”精准施策,针对因病、因灾、因祸等严重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急难情形,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完善操作流程,构建政府救助、慈善补充、社会参与、群众互助的立体式救助体系,切实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米”。
7.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着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拓宽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参与渠道。启动新一轮自然灾害住房保险项目,切实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等“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三、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8.着力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要求,新建6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确保2019年提前完成省定工作目标。继续新建114个老年人助餐点和25个标准化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全市首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制定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标准,建立运营补贴发放评价机制,扶持和发展连锁品牌型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
9.深化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放宽养老机构准入条件,对未取得设立许可的已建养老机构,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和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在实现“明厨亮灶”的基础上,推进全市养老机构“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率不低于40%。继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10.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试点开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卫生小屋(全科医生工作室)的服务模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推动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属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签订医疗服务协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巡诊周期和服务内容。此外,确保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55%以上。
11.继续深化老年关爱服务工程。深化和拓展老年精神关爱品牌,不断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确保全市参保率达70%。积极推进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月活动,大力加强老龄宣传。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切实做好“重点空巢独居老人”摸排工作,并签订关爱服务协议。健全老年协会网络体系,确保基层老年人协会运转率达100%。此外,做好全市老年人口信息和生活状况统计调查工作。
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2.加快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市区新建4个中心社区。继续开展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和减轻社区负担专项治理行动,确保75%以上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实现达标,75%以上城乡社区具备“八室两超市一广场”服务功能。深化社区“网格化”建设,科学划分网格,推进“三社联动”深入发展。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双全社工”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集约化”水平。强化“四民主两公开”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每个街道(镇)培树2个社区协商议事典型,推行农村社区“一规五制”、村民小组“两组四会”试点,切实提高城乡社区自治水平。
13.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依托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新时代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能力提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全面完成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逐步清理“僵尸组织”。
14.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在继续开展免费考前培训和骨干培训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持证社工继续教育范围。推进工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力争2018年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4.8名。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办法》,加大政府购买民办社工机构服务力度,进一步壮大我市民办社工机构队伍。
五、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5.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出台的23条政策措施及我市8项实施细则,切实维护好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优待与普惠共享的原则,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大力弘扬烈士精神,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认真组织“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16.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加强退役士兵安置,落实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妥善解决志愿兵(士官)遗留问题。继续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确保培训政策知晓率、自愿参训率达100%,培训合格后就业率达95%以上。实施农村籍优秀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拓宽农村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途径。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任务,继续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和规范化建设。完成军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17.巩固双拥创建成果。认真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继续办好年度军地互办20件实事,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大力培育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拥军优属志愿者和行业拥军优属队伍。
六、不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水平
18.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加快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编撰出版《诗词地名古镇江》《丹徒区地图册》《句容市地图册》。启动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对“镇泰线”等4条界线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设置“常镇线-扬中段、丹徒段”界线文化墙。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丹徒区路牌全覆盖。
19.深化殡葬婚姻改革。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农村骨灰堂和重点乡镇集中守灵点建设,开展殡仪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经营性公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成1980年—1994年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完善收养评估流程和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
20.提升未保和流浪救助管理水平。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预防、发现、报告、评估、处置”五位一体联动反应机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创新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寻亲方式,确保年结案率达90%以上。推动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机制,组织开展好“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切实加强站外托养机构管理,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七、继续加强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
21.持续推进民政“六化”建设。坚持“立法、施法、执法、普法”并重,不断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更大力度实施民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研制老年活动中心服务管理、困境儿童评估、镇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建设等3项标准,制定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实施进度表,扩大省级以上标准应用的覆盖面。贯彻落实“智慧镇江”规划纲要部署,建设我市综合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和地名地址信息公共服务等“三大平台”。在更广范围内引入社会力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公益创投、公益采购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基层社区治理等工作,切实推动基层从“忙事务”向“忙服务”转变。充分用好媒体平台的宣传优势,进一步提高各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22.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地对照“七有”要求,对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进行查漏补缺,力争2018年底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加强民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强化资金保障。推进高质量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建设,对照“高质量”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问题项目化管理等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整合资源和挖掘潜力,切实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继续建好用好各类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杜绝发生空置浪费、成为“摆设”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