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事局,市殡葬管理处:
为全面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要把平安清明作为工作总目标,进一步推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认真修订清明节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开展安全自查,立行立改,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有序。
二、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服务为先,积极作为,进一步强化祭扫场所的环境布置。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特点强化保障措施,增设服务网点,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人文关怀,提供网上预约等便民服务,切实为祭扫群众排忧解难。要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推进服务规范透明。要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标准,既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又提供体贴、温暖、人性化和个性化服务,努力实现全年殡葬服务“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目标。
三、推行文明绿色殡葬
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支持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逐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积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有关激励保障举措,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要坚持公益惠民方向,主动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加快殡葬推进改革进程。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要积极利用清明节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媒体聚焦的有利时机,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采用举办现场咨询讲座、文艺演出等方式,推动宣传活动进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主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服务体验日”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体验生命文化教育。
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社会事务处、殡葬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及辖市区清明节的祭扫工作。明确镇江市殡葬管理处公墓办为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汪琴,联系电话:81880430,13655283630),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应急值守和祭扫活动监测,加大信息宣传报送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投诉意见。省级和市级清明节祭扫观察点(见附件1)于4月5日至7日每日14:30前将《2018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统一上报至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观察点单位名称、观察点负责人及信息报送人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于3月20日前报市局社事处;各地各单位于4月10日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正云 蔡 萍
联系电话:84421390(传真)
电子邮箱:zjshsvc@126.com
附件:1. 2018年镇江市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
2. 2018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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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
mobile365sport365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